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规定和学校通知要求,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制定了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和工作日程,现予以公布。
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为推进学院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特制定《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有仁爱之心。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熟悉国家招生政策,秉承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身体健康,能担负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职责,在所申报学科连续从事专职教学科研工作不少于3年,已受聘所申报学科教学科研系列的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三、高质量完成学校和院(系)安排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及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无教学差错和事故。
四、有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与申报学科现有学科方向一致)和饱满的科研任务;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撰写科技文章的能力;关心所在学科的发展建设,并在学科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申报人近5年学术业绩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项目、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特殊情况详见条款说明):
(一)科研课题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100万元以上国家级重点(大)科研项目,排名前五位者;
2.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位者;
3.承担经费5万元(含)以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排名前两位者;
4.主持经费1万元(含)以上省级科研项目者;
5.主持5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者。
(二)论文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类(含)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其中1篇发表在学校认定的B类(含)以上刊物。
说明:①博士后在站期间,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可以为博士后在站单位;但必须至少有一篇入职后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发表的CSSCI级别(含)以上文章。
②攻读博士期间,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可以为攻读博士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视为第一作者;但必须至少有一篇入职后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发表的CSSCI级别(含)以上文章。
以上(一)、(二)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三)其它
为鼓励具备良好科研潜力的青年教师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其他遴选条件限制(年龄要求除外):
1.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含4篇)或SCI影响因子总和超过4.0(不受篇数限制);
2.或在SSCI/SCI I区、教育部认定的经济管理类国外A类期刊、《管理世界》、《经济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
3.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学术影响
在申报学科方向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学科建设中的贡献、专业建设中的贡献等可作为评价指标。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8日
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规定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将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制订及备案
1、2020年5月14日-5月17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
2、2020年5月18日: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遴选日程及申报条件。
二、个人申报
1、2020年5月18日-19日:申报人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2020年5月20日:学院在审核前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1、2020年5月20日-21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2、2020年5月21日:上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位办公室邮箱。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推荐
1、2020年5月24日-27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申报人的资格、学术业绩水平及影响(特别关注代表作、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以及指导硕士生的能力等进行评审,听取申报人答辩,在结合本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学科导师岗位设置情况和学校限定的名额等方面,经过分委员会会议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择优推荐。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人数2/3及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人数1/2及以上者为通过初评。
2、2020年5月27日:将初评推荐的申报人名单按照初评结果排序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五、相关说明
1、科研项目、论文、成果等由科技处审核签章;代表作被检索情况由图书馆审核签章;本科生授课情况由教务处审核签章,研究生授课情况由研究生部审核签章。
2、填报与时间相关的材料为近5年,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3、未尽事宜以学校“2020年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日程安排”通知要求为准。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86392233,1310460652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