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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与日程安排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5-18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规定和学校通知要求,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制定了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和工作日程,现予以公布。


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为推进学院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特制定《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有仁爱之心。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熟悉国家招生政策,秉承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身体健康,能担负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职责,在所申报学科连续从事专职教学科研工作不少于3年,已受聘所申报学科教学科研系列的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三、高质量完成学校和院(系)安排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及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无教学差错和事故。

四、有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与申报学科现有学科方向一致)和饱满的科研任务;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撰写科技文章的能力;关心所在学科的发展建设,并在学科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申报人近5年学术业绩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项目、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特殊情况详见条款说明):

(一)科研课题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100万元以上国家级重点(大)科研项目,排名前五位者;

2.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位者;

3.承担经费5万元(含)以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排名前两位者;

4.主持经费1万元(含)以上省级科研项目者;

5.主持5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者。

(二)论文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类(含)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含)以上,其中1篇发表在学校认定的B类(含)以上刊物

说明:博士后在站期间,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可以为博士后在站单位;但必须至少有一篇入职后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发表的CSSCI级别(含)以上文章。

攻读博士期间,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可以为攻读博士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视为第一作者;但必须至少有一篇入职后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发表的CSSCI级别(含)以上文章。

以上(一)、(二)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三)其它

为鼓励具备良好科研潜力的青年教师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其他遴选条件限制(年龄要求除外):

1.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含4篇)或SCI影响因子总和超过4.0(不受篇数限制)  

2.或在SSCI/SCI I区、教育部认定的经济管理类国外A类期刊、《管理世界》、《经济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

3.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学术影响

在申报学科方向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学科建设中的贡献、专业建设中的贡献等可作为评价指标。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518


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规定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将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制订及备案

12020514-517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

22020518日: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遴选日程及申报条件。

二、个人申报

12020518-19日:申报人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2020520日:学院在审核前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12020520-21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22020521日:上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位办公室邮箱。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推荐

12020524-27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申报人的资格、学术业绩水平及影响(特别关注代表作、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以及指导硕士生的能力等进行评审,听取申报人答辩,在结合本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学科导师岗位设置情况和学校限定的名额等方面,经过分委员会会议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择优推荐。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人数2/3及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人数1/2及以上者为通过初评。

22020527日:将初评推荐的申报人名单按照初评结果排序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五、相关说明

1、科研项目、论文、成果等由科技处审核签章;代表作被检索情况由图书馆审核签章;本科生授课情况由教务处审核签章,研究生授课情况由研究生部审核签章。

2、填报与时间相关的材料为近5年,起止时间为201551日至2020430日。

3、未尽事宜以学校“2020年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日程安排”通知要求为准。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863922331310460652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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