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及《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政研字[2020]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在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工作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公开招考”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下设若干招生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武建龙
副组长:周长群
成 员:王宏起、毕克新、綦良群、高长元、修国义、李玥
咨询和受理申诉负责人:王岩
联系电话:0451-86392233
电子邮箱:jgxyyz@hrbust.edu.cn
二、招生人数
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20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6人。2020年招生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三种形式。
三、考试方式
各类别考生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初试、复试考核。公开招考初试工作按规定必须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面试。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备用“腾讯会议”平台,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考方式采用网络远程 “面试+复试”方式进行。
2.公开招考考生考核方式采用远程网络“初试+复试”方式进行。
3.开展工作次序:①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面试;②公开招考考生初试;③各类别考生同时复试。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流程
5月6日-5月12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将报考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jgxyyz@hrbust.edu.cn),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5月13日-5月15日,学院按照报名名单,逐一联系未提交材料考生,确认是否放弃报考,如果未及时获得通知,15日前可以补报材料。
5月13日-5月17日,学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严格执行简章“二、报考条件中第(六)、(七)、(八)条”中关于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的要求。
5月19日,学院考核小组开展网络远程面试。考生通过钉钉平台视频会议方式与面试现场建立连接,进行沟通、回答问题。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软件,备用“腾讯会议”平台,考核过程严格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
5月21日-5月25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名单及每名考生报考材料的电子版报研究生部。考生报考的所有纸质材料报送另行通知。同时公示名单。
6月1日-6月13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复试准考证。
6月14日,按照学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学院开展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公示复试名单。
6月20日,研究生部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二)公开招考招生工作流程
5月6日-5月24日,公开招考考生将报考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博士招生办邮箱(bszsb@hrbust.edu.cn)。两份专家推荐书必须提交,需要导师签字后的照片或扫描件。其他材料需要签字部分可暂时空缺;体检表可暂时不提交;成绩单可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截屏;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5月25日-5月27日,研究生部按照报名名单,逐一联系未提交材料考生,确认是否放弃报考,如果未及时获得通知,27日前可以补报材料。
5月25日-5月30日,研究生部核查考生报考资格。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
5月26日-6月2日,学院开展专业课命题工作。
6月1日-6月5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6月6日-6月7日,公开招考考生初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6月6日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外国语考试;6月7日由学院组织专业课考试。具体实施过程参照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开展。
6月14日,按照学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学院开展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公示复试名单。
6月20日,研究生部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五、资格审核工作要点
1.因疫情原因,将原要求考生现场提交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调整为提交电子版,且部分材料中需要签字盖章等部分可以暂时空缺,待疫情结束后提交纸质版材料时补齐全部材料。
2.专家推荐书必须有报考导师的手写签字,其他材料需要签字部分可暂时空缺;体检表可暂时不提交;硕博连读考生成绩单可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截屏;根据远程网络考试需要,增加考生亲笔签字的考试承诺书和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
3.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报考类型,重点审查的材料不同。“1+3”形式硕博连读考生课程无重修、英语四级(其他语种相应等级)合格;“2+3”形式硕博连读考生课程无重修、英语四级(其他语种相应等级)合格、达到硕士提前毕业要求;申请考核制考生英语四级(其他语种相应等级)合格。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须审核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公开招考考生审查毕业证、学位证。
4.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和复试过程规范管理,按照“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原则执行。
“两识别”是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脸识别可通过考生报名库中的照片与面试考生进行识别,人证识别可通过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识别。
“四比对”是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可通过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与考生报名库、考生身份证进行比对,其中考生诚信档案库由研究生部负责核对。
“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生考试顺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考试试题。
六、考试的组织与保障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考生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初试、复试考核,需准备远程面试软硬件设备,学院将提前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设备连接测试,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一)考生所需设备及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准备复试“双机位”所需的必要硬件设备及网络,准备合格的考试环境,准备考试用品,知晓并承诺考试纪律要求。
(二)考核小组所需设备及要求
1. 保证考试过程中“双机位”录屏,其中副机位摄像头考试过程中可关闭。主机位由考核小组组长使用,副机位由考核小组秘书使用。保证考核小组双机位中预留足够的文件存储空间。
2.准备考试过程录像机位,保证能够将复试小组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像能覆盖所有面试考官和复试现场。
3.考核小组成员需自行提前准备合适电脑或手机的麦克和耳机,避免面试过程的相互干扰。
4.考核小组成员应着装整洁、得体,考核过程中不得提问与考试无关的问题。成员考试过程中尽量不要点头(给考生肯定其答案的错觉)、不互相讨论、不谈录取、不做承诺、不中途离场、不接打电话、不做无关事宜。
(三)面试过程突发事件的处置
网络远程面试过程中,如考生主机位发生故障,要及时通知考生使用副机位继续进行面试工作。若主、副机位同时发生故障,则由考核小组秘书联系考生修复后重新候考,重新抽取试题进行考试。如还无法进行面试,及时报研究生部,经批准后,采取微信语音或电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四)疫情防控措施及技术保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防疫工作预案,因疫情等原因考核小组教师临时无法参加面试工作的,应有备用教师替换其参加面试工作。
七、公开招考初试流程
1. 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研究生部确定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公开招考初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2.公开招考初试包括外国语考核、专业课考核两部分内容,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每科目开考前,由考生随机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编号并作答,题型为对应初试科目的“问答式”问题,基本上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及答案提纲的纸质版将于考试开始前交给考核小组。
3.外国语及每门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分别不少于20分钟。
4.外国语考核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6月6日);学院根据专业课科目成立初试面试小组负责专业课考核(6月7日)。
5.考试结束当日学院将专业课考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部。
6.公开招考初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不低于学校制定的公开招考初试合格分数线。
八、复试方式及内容要求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类别考生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6月14日)。
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两部分内容,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70分。
(2)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30分。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4.学院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参加面试工作,均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资格,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九、初试科目命题与保管工作
1.学院成立公开招考初试专业课命题小组,开展相关命题工作,命题小组人员须签署《自命题保密义务责任书》。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命题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教育培训。
3.命题小组至少由2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博士生的教师参加命题工作,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导师资格。
4.试题要用优盘拷贝上交,不允许在网上传输。
5.外国语试题及答案提纲(电子版及纸质版)由研究生部保密室保存。专业课试题及答案提纲由学院院长负责接收与保管工作,并于考前交给考核小组。
十、2020年博士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办法
招生简章中已明确规定,各类别考生录取顺序为:①直接攻博;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③公开招考。
1.直接攻博已完成录取工作;
2.学院在复试中,对合格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优先录取,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按照复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相同,按硕士阶段学位课平均成绩依次录取。
3.公开招考初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依次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外国语成绩依次录取。总成绩及复试成绩计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S为总成绩,S1为初试成绩,S2为复试成绩)
4.学院将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达的招生指标,将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考生成绩分别排序,报送研究生部审核。
(二)导师限额
1.第一次招生的导师指导名额为1人;其他导师指导名额不超过2人,优先考虑学科带头人的第2个名额。
2.在遵循录取次序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每位导师有1个指导名额。
3.公开招考考生在导师限额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十一、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执行。
2.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