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哈理工学子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十佳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校发〔2021〕4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推荐营销18-1班刘禹希参选学校2022届十佳毕业生。
现予公示。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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