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助〔2022〕5号)、《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及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及《2022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适用于2020级及以前)》和《2022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适用于2021级及以后)》的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同意推荐如下8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闫颍洛、邓倩玉
硕士研究生:郭力玮、张刚、刘德佳、张婉菲、鞠佳洋、符丽雅
此结果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到南区1号楼722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392228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