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评定小组初审、学院复审、拟认定110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选名单见附件。
对拟推荐人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1日
受理电话:86392228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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