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2〕3号)》的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同意以下四名同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人力资源管理 2022级1班金景姝、饶蕊
市场营销 2022级1班邓仁豪
会计学 2022级1班王依琳
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392228
学院办公室:南区1号楼722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