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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第一批次)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4-01

一、调剂系统开启时间

预调剂系统将于2023年4210点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系统查询学院可接收优秀考生调剂的具体专业。

正式调剂系统将于2023460点开通,考生可在系统开通起12小时内完成报名,12小时后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机关闭系统。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应用经济学学科(学科代码0202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学科代码120100)、工商管理学科学科代码120200)、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100)、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600)接收调剂生,各方向招收调剂人数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接收调剂生人数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41

120200

工商管理

全日制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31

125100

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24

125600

工程管理MEM)

非全日制

01

工程管理

7

125600

工程管理MEM)

非全日制

02

项目管理

2

注: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一志愿已招收满额。

三、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不接受专硕向学硕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遴选调剂考生将按照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差额比例

学院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调剂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四)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一律不予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调剂程序

调剂系统关闭后,开始遴选复试考生并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1个小时内(时间以系统发送通知时间为准)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院调剂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标准,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执行。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条件及程序、复试方式及内容、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具体要求见学院网站发布的《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em.hrbust.edu.cn/)。

五、联系方式

学硕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45186392239;13796002293

(负责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学术硕士调剂)

专硕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4518639228815846392288

(负责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调剂)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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