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4〕28号)相关规定和我校《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4〕20号)文件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进行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定,拟推荐代伟等67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见附件。
此结果自即日起公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到南区1号楼723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11月6日至11月8日
联系电话:0451-86392206
联系人: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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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