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黑龙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号)等文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认定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要求,经提前告知、个人申请、身份核验、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复审、拟认定以下十一名同学为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对拟推荐人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3月12日至3月14日
受理电话:86392206
受理邮箱:may@hrbus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