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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25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政研字〔2024〕5号)、《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政研字〔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情况,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武建龙周长群

副组长:王卫、李国辉

 员:姚锋敏、王莉静、孙嘉轶、董媛媛、李继承、安宁、康鑫、王颖、张立岩

2.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长:王卫

副组长:张昊

 员:刘璐、杜鹃、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

3.复试纪检监察小组

 长:周长群

副组长:李国辉

 员:李永华、那娜

咨询和受理申诉负责人:刘璐(学硕)、张昊(专硕)

联系电话:0451-86392239;13796002293刘老师

0451-86392288;15846392288张老师

电子邮箱:jgxyyz@hrbust.edu.cn

4.成绩复核小组

学术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刘璐、王岩

专业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张昊、杜鹃

、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学院计划330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

、复试方式

1.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调剂阶段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

2.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报考会计、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复试总=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报考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复试分数线

1.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经济学[02]

338

47

71

管理学[12]

347

49

74

2.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会计[125300]

218

52

104

工程管理[125600]工业工程与管理

213

43

86

工程管理[125600]物流工程与管理

208

43

86

工商管理[125100](非全日制)

162

39

78

工程管理[125600](非全日制)

176

43

86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4.我校对参加“三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5.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5.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

8.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录取

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6.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八、其他

1.本细则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研究生处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2.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文件执行。

3.一志愿复试考生实名加入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志愿复试“钉钉”平台群。群号:78730000936;二维码:

4.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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